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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网络出版许可证,官方称为互联网出版服务许可证,业内称为网络出版、互联网出版。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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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业需要办理,不办理会怎样
网络出版许可证有哪些行业需要办理?
- 1
- 经营互联网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响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的企业
- 2
- 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作品的企业
- 3
- 经营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作品的企业
不办理会怎样
有相关经营活动的,如不办理则会有以下相应处罚:
1、处以一万以上的罚款,违法金额超 过一万,处以5-10倍的罚款
2、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者新闻出版 总署予以取缔
3、没收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 专用工具及违法所得
申请必备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三)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四)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署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必备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单位章程复。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
(四)编辑出版人员的身份证、简历、出版专业及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上一年度的培训证明(至少8人,其中出版专业不少于4人;在这8人中,中级以上不少于3人,其中出版专业不少于2人)。
(五)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六)域名注册证书。
(七)已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单位须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